一、“互联网+”时代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的现实意义
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渗透到社会经济各行业,深刻改变了人才需求,传统教育模式培养出的“标准化”“同质化”人才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互联网+”时代更加关注人才的创新能力、自主发展和社会参与度[1]。信息时代的教育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改变,倒逼教育体系逐步发生系统性变革。“互联网+”时代的新型教育生态正在形成,教学环境、教学对象、教学内容和教育供给都将发生转变[2]。“互联网+”时代,基于交互终端、云端资源和网络服务的新型学习环境开始普及,深度整合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教室广受重视,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多空间融合学习环境开始出现,教学环境将转变为更具智能的立体综合教学场;“数字原生代”将成为新一代学习者的主体,虽然他们能够快捷方便利用互联网获取和处理信息,但其信息化支持下的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并未得到良好养成;富媒体、强交互、灵活自适应、支持完整学习流程的在线智能教材将逐步成为主流,课程将从分科走向综合,对学生的能力培养、素养培育、心理干预、人格塑造等将成为关注重点;教育供给将更加开放、多元,政府和学校不再是教育资源的唯一来源,师生、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也成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供给方,教育资源的形式将不局限于专有资源,而是扩充为宽渠道、高质量、个性化的教育“大资源”。新型教育生态中,更具智能的教与学空间、数字原生代的受教育者、重视能力培养的跨学科教学内容以及开放的教育公共服务供给,都给教师带来新的挑战,如图1所示。
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不断渗透教育行业,不仅改变了传统的教育生态体系,也将重新定义教师的能力标准和职业要求,教师不再仅是知识的固守者、传授者,还成为学习的组织者、参与者、引导者。为迎接新挑战,加快教师角色转型,“互联网+”时代必须着力加强教师信息素养,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人技结合问题。
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受到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随着信息化不断发展,知识获取方式和传授方式等发生了革命性变化,这也对教师队伍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3]。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要求实现从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其信息素养方向转变[4]。2019年1月,教育部启动全国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项目,将全面提高师生信息素养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目标[5]。2019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意见》,提出构建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6]。
当前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已进入2.0阶段,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已有较大提升,截至2018年底,我国中小学校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的学科教师比例总体达到82.46%[7]。在进入“深度融合、创新引领”的新阶段后,对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要求不断提高,教师信息素养将更加重要。自20世纪70年代信息素养的概念提出以来,信息素养概念和内涵不断发展、延伸与变迁,目前还没有对信息素养的概念形成统一的认识。同样,教师信息素养的内涵也在不断演进,新时代的教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信息素养才能满足形势需要,才能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培养大批创新人才。
随着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发展,教师信息素养逐渐受到国内外关注。为提升信息化教学效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各国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教师信息素养相关评估框架或标准。美国教育技术国际协会于2008年和2017年分别发布了《ISTE教师标准》[8]和《ISTE教育工作者标准》[9];美国大学与研究图书馆协会于2011年制定了《教师教育信息素养标准》[10];同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教师信息与通信技术能力框架》[11];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于2017年颁发了《欧洲教育工作者数字能力框架》[12];我国教育部于2004年和2014年分别发布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13]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14]。
从目标导向的视角来看,可将上述各框架、标准的目标内容分为推动信息化应用、促进教师发展和改善学生学习三类。具体而言,《教师教育信息素养标准》主要以推动信息化应用为目标;《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主要以促进教师发展为目标;《教师信息与通信技术能力框架》《欧洲教育工作者数字能力框架》和《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主要以推进信息化应用和促进教师发展为目标;《ISTE教育工作者标准》主要以促进教师发展和改善学生学习为目标;《ISTE教师标准》主要以推进信息化应用、促进教师发展和改善学生学习为目标。可见,各框架、标准大都主要侧重于推进信息化应用和促进教师发展两类目标,对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这一终极目标考虑较少。相较而言,美国发布的《ISTE教师标准》和《ISTE教育工作者标准》将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作为标准的重要目标是其一大特色。
从内容体系架构的视角来看,主要可以分为递进式和并列式两种,如图2所示。递进式体系架构的特点是指标之间体现出前后衔接的层级关系。大多数框架/标准采用的是递进式体系架构,包括《ISTE教师标准》《教师教育信息素养标准》《教师信息与通信技术能力框架》《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和《欧洲教育工作者数字能力框架》。《ISTE教师标准》主要从教师发展进程对标准进行设计,美国教师的信息应用能力起点较高,因此标准中对教师的最基本要求是教师需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学生发展,之后进阶为信息化应用的榜样,最后实现自身专业能力和领导力的发展。《教师教育信息素养标准》主要从信息应用的进阶过程对标准进行设计,即要求教师从具备基础的明确信息需求、信息检索能力发展到具备处理信息、呈现信息、开展信息评估的能力。《教师信息与通信技术能力框架》主要从教师发展的递进式路径对框架进行设计,即要求教师理解ICT政策,利用技术和教学法设计课程与开展评估,组织与管理,最后做到利用技术进行专业学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主要从教学工作的进程对标准进行设计,即要求教师具备基础的技术素养,设计、开发信息化工具或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实践,最终实现自身发展。《欧洲教育工作者数字能力框架》主要从教师促进学生发展的进程对框架进行设计,即要求教师首先要利用信息技术促进自身专业学习,然后将学习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教学过程,包括制作数字资源、开展信息化课堂教学等,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学习和成长的目标。
并列式体系架构的特点是指标之间存在并列关系。采用并列式体系架构的框架/标准包括《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和《ISTE教育工作者标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是从信息素养内涵出发对标准进行设计,即教师在意识与态度、知识与技能、应用与创新、社会责任四个方面要达到一定要求。《ISTE教育工作者标准》则主要从教师在信息化时代所扮演的角色出发对标准进行设计,即教师作为个体在社会中要扮演好学习者、领导者、公民、协作者、设计者、促进者和分析员的角色。
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相关实践研究受到了国际机构和学者的高度关注,许多机构和研究者都已开展了相关评价实践工作。美国约翰·普福图书馆面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设计并开发了批判性信息素养培训课程,并基于批判性信息素养评价框架开展了评价实践[15][16]。美国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的科学课程教师数据素养训练项目,基于数据驱动决策模型,分析教师在收集数据、组织数据、总结概括、分析数据、将数据整合与转化成信息和辅助决策六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评价了科学教师的数据素养[17]。为发展教师培训课程和促进师生的数字素养,葡萄牙阿威罗大学等发起了AGIRE项目[18],对教师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整合的能力开展评估。美国老道明大学基于美国国家教师教育技术标准的五大维度和20项能力指标,设计了58个量表题目对培训后教师的自我效能感以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展评价[19]。此外,随着大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技术的兴起,教师在网络的行为被认为是用于评价教师能力或素养的有效依据,许多学者开始了基于教师网络行为数据的评价实践。例如,保加利亚学者Simon和Henriette通过分析教师在ePortfolio网络平台的资源创建数量、小组讨论次数等行为数据,评价了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知识管理和协同交流的能力[20]。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学者Sing和Khine,通过记录、分析教师在线社区的浏览、评论、注释等行为,评价了教师在网络上交流互动的能力[21]。
通过梳理总结国外教师信息素养相关评价实践工作,发现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支撑是成功开展教师信息素养评价实践的基础条件,科学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有效指导评价实践工作推进,确保评价结果精确、合理。同时发现,基于教师过程性数据的评价手段不仅可以减少评价实践工作量,提升评价效率,而且可以避免评价结果过于依赖教师主观判断,使得评价结果更加客观有效,这种高效准确的评价手段已成为未来评价实践的发展趋势。
当前国内教师信息素养研究主要可分为关于教师信息素养的理论探究和关于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的实践研究两方面。
在教师信息素养相关理论研究中,我国学者对于教师信息素养的内涵表述并不一致,主要从信息素养的内涵出发,结合教师职业的特质,从不同角度对教师信息素养内涵进行剖析。例如,有学者从文化角度出发,认为教师信息素养是一种以获取和利用信息为特征的科学文化素养,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素养、多媒体素养、网络素养以及课程整合素养等方面[22];有学者从信息素养在教学环节的作用出发,认为教师信息素养应该包括教学设计素养、教学方法运用素养、教学实施素养、教学媒体选用素养、教学观察素养与教学反思素养[23];还有学者从传播学的角度出发,认为高校教师应该具备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有效应用媒介教育功能的能力,具体包含师德和教育责任的意识、媒介的认知和使用技能、注意力和信息辨别能力、信息批判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学习社区组织能力[24]。
在教师信息素养相关评价实践方面,大部分研究者均通过自行设计问卷,应用问卷调查方法开展评价研究。然而,不同学者对评价教师信息素养发展的侧重点大相径庭,导致评价结果也大不相同。有学者通过问卷调查方式,从教师信息应用意识和能力两个方面对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水平展开调查,发现教师信息应用意识相对较强,但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有限[25];有学者通过调查高校教师在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和信息伦理道德四方面的发展水平,发现教师信息素养整体尚可,但在信息应用能力方面有所欠缺[26];还有学者从对信息技术重要性的意识、获取信息的能力、信息技术能力、课件开发能力、信息应用能力以及信息道德等方面来了解教师信息素养水平,发现教师能够意识到信息技术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工具,但检索、分析、应用信息的能力不强,在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意识还有待提高[27]。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关于教师信息素养方面的研究已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是总体上我国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研究仍较薄弱。教师信息素养已成为“互联网+”时代教师开展有效教育教学的必备素养之一,开展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有针对性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已成为现阶段我国教师队伍建设乃至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然而,当前存在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缺失、评价手段和方法过于依赖主观判断、评价实践覆盖面不广等问题。因此本研究深入分析了我国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的重难点,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思路。
“互联网+”时代对教师信息素养发展的新要求日益彰显,构建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28]、实现从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向全面提升信息素养方向转变[29]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开展“互联网+”时代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研究,厘清和破解信息素养评价的重难点,是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促进教育信息化快速长效发展的重要举措。
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是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有效开展评价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确保评价结果切实可靠的有力保障,是充分彰显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和改革方向的根本支撑。在教育信息化的起步与应用阶段,教师的培训内容和评价内容主要关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相关的指标体系主要考察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知识和能力,对应用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整合的综合素养涉及较少。“互联网+”时代要求教师具备更加敏锐的信息意识、更加综合的信息知识、更加专业而创新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同时也对教师提出了更加严格的信息道德与法律要求。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内容从单纯对信息技术知识、能力的评价转向教师信息素养的综合评价。然而,目前教师信息素养的内涵和概念还未达成共识,现有教师信息素养相关评价指标内容各有不同。因此,明确“互联网+”时代背景下我国教师信息素养的内涵和外延,并基于此构建符合我国国情、普遍适用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确立我国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是当前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研究的首要重点任务。
传统的评价方法主要是基于统计学或社会科学理论,建立合理评价方法或评估模型,通过样本性数据或片段化信息开展评价。这种以样本代表总体、局部代表全局的评价方法,往往容易只收集到片段化的评价信息而降低了评价结果的全面性。随着数据科学理论的发展,机器学习、数据挖掘等大数据分析方法逐渐被应用于教育评价领域。基于数据科学理论的大数据评价方法,通过将教育活动各环节的碎片化信息整合,为教师提供全面、系统的评价结果,保障了评价的真实性与全面性。随着智能化教学环境和数字化教学资源的普及,教育教学活动所产生的数据呈指数型增长,传统的评价方法已无法准确分析体量庞大、类型繁多、结构复杂、价值密度低的教师数据。大数据评价方法能够更加科学、全面地从多维度分析教师信息素养相关信息,从而深度挖掘隐藏在数据背后的深层关系与价值,为教师发展策略及教育政策制定提供数据驱动的证据支持。
“互联网+”时代下对教师的评价内容不仅关注信息技术应用行为、知识和能力等外显表现,而且关注教师的信息意识、道德观念等内隐思维。传统的评价手段主要以教师自我报告、主观判断的结果性数据为主,导致不仅评价过程耗时耗力,同时也因为部分评估数据来源于主观判断,导致评估结果准确度和精度较低[30]。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手段,通过综合运用真实的教学全过程数据和表现结果数据刻画教师信息素养画像,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不仅可以精准评价教师信息素养的发展水平,还可以精准分析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所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互联网+”时代教师信息素养评价将从单一的结果性评价向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手段转变。而且随着教育信息化进程的推进,“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正逐步健全,教师网络学习空间已开始普及,数字教育资源被广泛应用,使得这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成为可能。
教师信息素养评价实践工作不仅指依据科学的测评工具衡量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水平,更重要的是基于评价结果开展针对性的教师培训,进而推动教师信息素养发展。传统教师信息素养相关评价实践主要以评价标准和评价过程为重点,对于评价结果应用关注较少,教师评价和培训相互独立,导致评价结果不够精准、不能与定制化培训挂钩等问题。同时,考虑到教师信息素养是一个不断发展、扩充的概念,需要根据时代发展和教师需求,动态更新、优化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标准和测评工具。为深化评价实践意义,提升教师培训效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必须将测评标准、评价工作和教师培训有机结合,打造测、评、培完整链条,推动教师培训策略和管理决策科学化。依据科学的评价标准,可以开展无打扰测评、智能化测算的高效、精准评价工作;基于全面、整体、客观的评价结果,可以建立针对性的优质培训资源和培训方案,保障培训的有效性;通过评价结果和培训效果,可反馈、优化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通过标准制定、评价测试和定制培训的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可实现教师个性化、终身化的专业发展,对于推动教师普遍应用信息技术开展有效教学具有重要作用,也是驱动“互联网+”时代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健康长效发展的有力抓手。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基地(华中)研究团队在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方面已持续了两年左右的跟踪研究,在评价指标与工具、现状调查与分析、评价模式创新与探索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研究团队已研制了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和评测工具,对我国中、东、西部多个省份的教师信息素养现状进行了摸底,并初步探索了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新模式。
科学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既可用于了解与评估教师信息素养的发展状况,又可为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提供指导。科学、可操作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是促进我国教师信息素养发展的现实需要。针对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标准与指标缺失的现状,研究团队从教师信息素养内涵、核心要素和指标内容等方面对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为期两年的研究。信息素养自1974年被首次提出以来,其概念和内涵随着信息技术的更新和社会的需求不断变化。国外对信息素养的概念和内涵从信息的获取逐步丰富到信息的应用、管理、评价以及信息道德,我国在学习国外的基础上进行了本土化,将信息素养分为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四个方面。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则是在信息素养基础上的延伸,其不仅包括信息素养内涵,还要求中小学教师具备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关信息素养,即为了有效开展教育活动,教师有目的而恰当合理地利用信息和信息技术的一种综合素质,包括感知和主动应用信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意识、对信息和信息工具的基本认知、应用信息和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的能力、遵守伦理道德和信息安全的准则、开展终身学习的能力。研究团队应用文献计量与分析法,梳理分析了国际教师信息素养相关评估框架/标准和近十年相关研究文献的关键指标,并结合我国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内涵,总结归纳了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的核心要素,即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应用、信息伦理和安全以及专业发展,进而初步确立了中小教师信息素养的评价框架,如图3所示。基于评价框架,依据指标构建原则[31],研究团队通过对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核心要素的分析、指标的抽取、发散及收敛等过程,初步构建了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为了保证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完备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团队运用专家调查、实地访谈等方法,向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领导和中小学校教师进行了六轮意见征求工作,历时16个月,共收到了18位教育信息化相关领域专家和49位一线教师的154条修改意见。通过对评价指标的多次修订,最终形成了由5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和38项三级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实证分析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验证。
基于研制的指标体系,研究团队对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工具(测试问卷)进行了研发,并通过开展面向1668位中小学教师的预调研对该测评工具的信效度、难度和区分度进行分析,进而检验指标体系和测评工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信度方面,研究使用克隆巴赫α系数衡量同一被试在多次测量后结果是否一致,数据分析发现测试问卷的克隆巴赫α系数为0.88,表明该测评工具具有较高可靠性和可信度;在效度方面,研究采用内容效度判断测评工具是否可以有效反映指标体系内容,通过邀请10位相关领域专家对指标体系和测试问卷的吻合程度进行评测,发现测试问卷所反映的要点与指标采集点基本一致,由此可见该测评工具具有较高效度;在难度分析方面,难度系数可以有效反映测评工具的难易程度,计算发现测评工具难度系数值为0.65,表明测评工具整体难度适中;在区分度方面,区分度系数用于衡量测评工具是否可以有效区分不同信息素养水平的教师群体,测算发现测试问卷区分度系数值为0.40,表明该测评工具具有较高区分度。综上所述,基于指标体系开发的测评工具在信效度、难度和区分度各方面表现较好,表明指标体系及测评工具科学合理,可用于有效测评和衡量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水平。
为了解我国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现状,同时也为了进一步检验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研究团队基于研制的指标体系和测评工具对浙江省、河南省、宁夏省等东、中、西部多个省份的17015位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现状开展初步调查。如图4所示,从整体水平上看,当前教师信息素养整体水平尚可,但发展不均衡;教师信息意识、信息伦理和安全以及专业发展均处在较高水平,但信息知识和信息应用水平较差。从区域层面来看,城市、县镇、农村教师的信息素养整体没有明显差距,但在五大维度的发展水平有所差异。具体而言,(1)在信息意识方面,城市、县镇、农村教师的信息意识整体表现均较强,但对信息真伪的辨别意识相对较弱,其中部分县镇教师不能理性看待信息化教学的作用,部分城市教师在面临信息化教学中的困难时比较容易放弃。(2)在信息知识方面,城市、县镇、农村教师的信息知识均较为薄弱,三类教师均表现出对各类信息化软硬件的操作掌握、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现状、信息产权等方面知识的储备不足。(3)在信息应用方面,三类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均有待提升,尤其在利用反馈信息灵活调整教学策略、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及时有效的评价反馈、开展信息化教学模式创新方面亟待提升;进一步分析三类教师发展差异发现,城市教师在教学中采用有效评价策略以及与同事、学生、家长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低于县镇、农村教师,农村教师基于反馈信息灵活调整教学策略和开展教学模式创新实践的能力明显低于城市、县镇教师。(4)在信息伦理和安全方面,农村、县镇、城市教师得分依次递减,值得关注和后期深入分析的是,城市教师信息伦理和安全水平明显低于整体水平,尤其在预防计算机病毒和注意数据备份两方面落后于农村、县镇教师。(5)在专业发展方面,城市、农村、县镇教师得分依次递减,其中,县镇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教育教学、提升工作效率的效果低于整体平均水平。
综上所述,当前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总体水平尚可,但还存在信息甄别意识较弱、对信息应用现状了解不足、信息技术应用层次较浅、信息化教学创新不够等突出问题。虽然城市、县镇、农村教师在信息素养整体水平上没有明显差异,但在各指标维度的具体表现依然有所差别。因此,为促进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有效、均衡发展和整体提升,基于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了若干针对性建议。例如,进一步增强教师信息甄别意识、夯实信息知识基础,建议教师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渠道随时关注信息技术和信息化教学的前沿动态;激励教师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建议教师在应用信息技术开展常态化教学的基础上,敢于、善于应用新兴技术开展学情分析、策略调整和综合评价;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思维和能力为目标探索各类创新型教学模式;建议培训部门根据各类教师信息素养的发展特点提供个性化培训内容。
(三)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新模式探索
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是指将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各类过程性数据作为评价教师信息素养的重要依据之一的一种新型评价模式。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实现更加有效、客观的评价,还可以提高评价结果精确度,精准分析教师信息素养发展的薄弱点,进而提出针对性提升策略。随着教育信息化2.0的推进,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教育教学逐步进入常态化,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成为可能。为探索和验证基于网络学习空间评价方式的可行性,研究团队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和东阳市开展了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新模式探索。该评价模式主要采用网络学习空间与测试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络学习空间中难以获得的数据则沿用传统的测试问卷的方式对数据进行采集。通过对网络学习空间已有数据的深入分析,研究团队最终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共38个指标)中有10个指标可以从网络学习空间中采集,过程性评价指标占比达到26%。此次过程性数据评测共涉及72个采集点和28.4万条记录,其中,每个过程性评价指标都基于教师的多种行为数据进行综合评测。例如“信息的获取与甄别”指标根据“教师收藏的他人资源的总数量”“教师收藏的他人资源的浏览量”等多个采集点开展测评。为便于验证过程性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测试问卷也包含了对这10个过程性评价指标的测试题。
基于收集的网络学习空间数据和测试问卷数据,研究团队从区域、学校和教师三个层面对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评价结果和传统纯测试问卷的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在区域层面,两类测评手段的评价结果基本一致;在学校和教师层面,两类测评手段评价结果存在一定差异。进一步分析发现基于网络学习空间评价模式的评价方式更加简便、涉及的评价内容更加丰富、评价粒度更加精细,其评价结果也更加符合教师实际情况。例如,在测评教师加工和处理素材的能力时,传统测评手段只能通过教师主观判断、粗略估计等方式评价教师在裁剪图片、剪切视频等方面的能力,由此产生的测评结果主观性太强而且测评信息不详细;过程性测评手段可以通过教师在网络学习空间中对素材加工的实际使用情况和他人评论等数据,客观全面测评出教师素材处理能力,了解教师处理素材的主要种类、应用数量、更新频率以及素材质量等信息,进而为精准有效提升教师信息加工处理能力提供支持。由此可见,在宏观层面上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信息素养测评结果与传统测试结果趋同,在微观层面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可以获得更细微、全面的信息。因此,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师信息素养测评不仅可实现更低成本、更少打扰的隐性测试,还可实现更精准、客观的测评,是实现精准化评价、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手段。
随着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信息素养将是“互联网+”时代教师必备的基本素养。开展教师信息素养评估研究既是信息时代背景下教师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任务。本研究通过剖析国内外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研究和实践情况,挖掘梳理了教师信息素养评价的重难点问题,介绍了研究团队在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指标、评测工具、现状调查、评价模式探索等方面的阶段性成果。未来,研究团队将继续在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方面开展系统而深入的研究,进一步优化与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互联网+”时代下教师信息素养评价新模式,通过开展规模更大、覆盖面更广的评估实践,挖掘教师信息素养影响因素和提升策略,为教师信息素养培训和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思路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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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砥: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师生信息素养评价、区校教育信息化评价、教育信息化标准(wudi@mail.ccnu.edu.cn)。周驰: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教师信息素养(chizhou@mails.ccnu.edu.cn)。陈敏:讲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教育信息化评估、教师信息素养、数字化学习资源(minchen@mail.ccnu.edu.cn)。
【基金项目】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信息化促进新时代基础教育公平的研究”(项目编号:18ZDA334)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