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我们知道,长期以来儿童是不受关注的。在人类历史的记载中,我们是“看不见”儿童的。
最早的一部儿童宪章是1923年起草的《儿童权利宪章》。1959年的联合国大会才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也就是说,上个世纪中叶我们才承认了儿童,才承认儿童是一个独立的人,才承认了儿童所拥有的权利。
而真正从法律意义上承认儿童的权利,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事。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第44次大会,以25号决议的形式正式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这个公约已经有将近200个国家参加了,我国在1991年12月经全国人大正式批准,成为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国。
重视儿童,是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儿童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是世界的未来。
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共同制定了一份《国际儿童友好城市方案》。他们关于儿童友好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保护儿童权利,二是满足儿童需求,三是确保儿童参与。
为什么要关注儿童,为什么要儿童优先,为什么要对儿童友好?我认为至少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对于成年人居多的社会而言,儿童是弱势人群。这个社会的所有规则都是成年人制定的,所有的标准都是成年人决定的。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没有决策权。儿童的主张经常是没有人代言的,儿童也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儿童只有在18岁以后才能够作为公民拥有自己的相应权利。
第二,童年生活是否幸福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今天的幼儿将成为什么样的人,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他们如何度过自己的童年。意大利儿童教育家蒙台梭利说,“所有人都关注儿童的未来,但是恰恰没有人关心儿童的现在。”“成年人的幸福是与他在儿童时期所过的生活紧密相连的。”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则说,“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苏霍姆林斯基也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话,“童年是人生最重要的时期,它不是对未来生活的准备时期。童年是真正的灿烂的,独特的,不可或失的、不可重现的一种生活。”几乎所有有真知灼见的伟大学者都洞见到,成年人的幸福和他童年时期是不是幸福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朱永新:教育回到常识,从看见儿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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